2000年3月31日 星期五

真人版的《南方四賤客》——電影《怒犯天條》 (Dogma) (1999)

《怒犯天條》劇照

這部電影的原文片名只有「天條」,不過翻譯過來加上了動詞倒是不錯,因為這部電影似乎惹毛了許多自認為虔誠的天主教徒。在這個什麼都講究政治正確的年代,我們卻看到了最不政治正確的電影《怒犯天條》。

但是一部政治非常不正確的電影,為何能夠聚集這麼多叫得出名號的好萊塢影星,願意接受他們那些發展不良的角色,為導演 Kevin Smith 的理念說教?話說你可別因為看到了哪個你向來很喜愛的演員名字,就興沖沖地跑來要捧他或她的場,因為他們光是忙著絮叨繁複的對話都來不及了,哪有空表現角色的性格或深度。

不過對話量大就算是劇本豐富嗎?《怒犯天條》的故事架構很陽春,說的是兩個被上帝懲罰的天使,要鑽天國漏洞回天堂,而為了阻止他們破壞秩序,必須糾集一隊由耶穌後代、打砲先知、黑人使徒與繆思女神組成的奇怪隊伍,從中攔截他們。如果你覺得這故事很瞎,那箇中情節只會讓你白眼都翻過來。

觀念 vs. 信仰

所以這部既沒有嚴謹情節,角色也乏善可陳的電影,是一部大爛片嗎?有影評人給了D,但是滿滿四顆星的也大有人在。唯一可以確定的,似乎是自認為虔誠有信仰的人,對於這部電影意見很多。天主教會指責這部電影瀆神,發動教徒在電影院外,對著花錢要看的觀眾大聲吼叫。可是當媒體訪問組織這些抗議群眾的教會幹部,詢問他們是在抗議電影中的哪些情節時,他們卻說沒看過電影。「我們不需要在水溝裡游泳,也知道它是臭的。」如果他們願意派幾個代表,拿出一點起碼的誠意進去看完電影,不知道會不會改變他們的想法。唔,大概是不會吧……

我並不認為 Kevin Smith 有任何瀆神的意思。這跟我是不是教徒沒有任何關係,事實上他自己就是一個相當虔誠的天主教徒,而他在電影裡開宗明義,說得很清楚:他想要傳達的思想主題只有一個,那就是「觀念」 (idea) 比「信仰」 (belief) 重要,因為觀念可以改變,信仰卻會凝結在人的腦袋裡。你心中有神,一心向善,這就不是很好嗎,那個神的形象是男是女,是黑是白,是圓是扁,又有什麼要緊?誰說耶穌不能像個哈林區跳街舞的,給你擺個 "Hey man!" 的手勢?

Kevin Smith 用了一種相當非傳統的方式,來闡述這個思想主題:把整個聖經的設定攪個天翻地覆。上帝是個愛打曲棍球的好動女生,平常都叫大天使代她跟人類說話,耶穌是個黑人只是被寫聖經的人改成白的……你只要稍微想一下,就會發現他顛覆的是最表象、最形而下、最無關痛癢的部分,用這些「黑白來」的設定,來表達人們對聖經與教條盲信的荒謬,其實根本沒有碰觸到教會權力的敏感神經。不過我想對於一絲不苟的老頭來說,任何的搞怪就算沒有瀆神,也是不小心冒犯到了他吧。

很吵、很髒、很混亂

不過雖然我欣賞 Kevin Smith 單純、誠摯的思想,也能夠肯定他以原創性突破教條窠臼,但是《怒犯天條》卻絕對跟「精緻」扯不上邊。他處理概念素材的方式很粗糙,彷彿在煮一鍋大雜燴似的,一股腦全丟進去攪拌;又叫演員們背誦長篇大論的顛覆論調,卻往往直接從問題跳到結論,既沒有循序漸進的邏輯推演,也缺乏不言自明的情節醞釀。每個人都好像政見發表會上,有發言時限的候選人,不知道在急什麼地趕快帶出結論,然後發現其實還有剩下時間,可是又不能回頭去推導論述,於是只有不斷地重覆他的問題與答案。這部電影要反的就是教條,可是卻用說教的方式來反教條,不能說不諷刺。

於是整部片子就被嘰嘰喳喳的絮叨,充滿髒話(F開頭的字滔滔不絕)的「先知預言」,一籮筐的廁所幽默(包括一隻擬人化的大便惡魔,從馬桶裡爬出來扔臭彈)所充斥。你一開始覺得很新鮮,但是看到一半就開始有點不耐煩,再過十五分鐘就開始衷心地希望電影趕快演完吧,反正他想說什麼你都已經知道了,而角色們還在講還在講還在講。拜託,可以趕快拯救世界嗎,不然就讓它毀滅吧。

《怒犯天條》形式新鮮,主題也不錯,對電影不太偏食的人,應該不會後悔多看這樣一部政治不正確的電影。但是它的藝術價值實在不高,重視美學成分的人可以考慮迴避。我個人認為,最能夠欣賞這部電影的觀眾,是擁有一份開明的心智,並且與上帝分享幽默感的天主教徒,不過有這種人類嗎?(東張西望)

(最後修訂日期: 2010.06.09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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