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0年4月21日 星期五

當鐵達尼號開上海灘——電影《海灘》 (The Beach) (2000)

《海灘》劇照

會去看這部電影的人,有七成是衝著 Leonardo Dicaprio ,兩成是聽說有很棒的風景,一成是想看看《猜火車》 (Transpotting) 團隊這回又有什麼噁爛的享樂人生與你分享。像我這樣為了 Virginie Ledoyen ,特地跑去看二輪電影的,全臺灣可能找不到五個。所以我很失望,我沒看到我想看的東西——她確實是個有水準的演員,但還沒有到可以拯救一部電影的程度。看過《海灘》後,你會同意就算是 Leonardo Dicaprio 也辦不到。

導演 Danny Boyle 為主角 Richard 選角時,一開始設想的不二人選,是合作過好幾次的 Ewan McGregor 。不過傳聞電影公司給導演加碼,條件是換上他們認為比較有票房保證的「鐵達尼號傑克」,所以 Ewan McGregor 就只好專心地去演他的 Obi-Wan Kenobi 。塞翁失馬,焉知非福,真是至理名言。 :-p

那麼二十世紀狐狸的如意算盤有成功嗎?至少他們成功地吸到一群年輕女孩觀眾。「 Oooooohhh...he's SSSSSOOOOOOO cute! 」坐在某位影評人身邊的一個女孩,在戲院裡對著銀幕這麼尖叫著。這並不是單獨存在的現象:環保人士得知電影在泰國的國家公園拍攝,還要為了讓當地看起來「比較有天堂的感覺」而動土修整時,他們組隊前去抗議,而當主角確定由 Leonardo Dicaprio 出演之後,幾百個高中女生也加入了抗議隊伍的行列。每次聽到這種鄉民故事,我總是無言以對。(默)

人間天堂,人性地獄

扯了幾段片外花絮,那麼電影本身究竟如何?至少可以確定的是,泰國人一定不喜歡編劇 John Hodge 把他們的首都,描寫成一個燈紅酒綠的享樂中心,而且滿滿的全都是討好觀光客用,西方人眼中的異國風情。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,片中的曼谷是個泰皮美骨的異化都市,酒店裡同時供奉著佛像跟放映《辛普森家庭》 (The Simpsons) ,電影院裡則是上映《現代啟示錄》 (Apocalapse Now) 。故事後段有幾個關於 Richard 內心世界的橋段,用的都是《現代啟示錄》破壞式的自我幻覺。你得要有點想像力,才能把越戰地獄跟泰國天堂之間的關連給找出來。

《海灘》花了很多時間,描寫 Richard 與他心儀的法國女孩之間的愛情糾葛。也許是為了把那幾百個高中女生所代表的觀眾賺進電影院,不得不做的銀幕妥協,但我還是得說這段精蟲衝腦的愛情,除了讓男女主角衣服脫一脫,給觀眾養眼以外,完全沒有說服力跟存在感。整個抽掉也不影響故事主題的東西,你真的可以大刀闊斧給它砍下去,除了票房以外不會喪失什麼的(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總是得忍受一些四不像商業片的原因)。

這個故事真正的主題,是在 Richard 所代表的逐樂主義,無可避免的破碎與幻滅。這個幾乎全由二十歲到四十歲,年輕俊秀的歐洲白種人,所打造出來的熱帶伊甸園,大概是你所看過最虛偽的天堂了。他們宣稱生活自給自足,但只要有人要進城採買糧食,他們總有一張琳瑯滿目的現代科技日用品購物清單,要你順便帶一大堆回來。這些「可與共享樂,不可共患難」的人類,在同伴受到鯊魚攻擊之後,受不了他成天哀嚎敗興,竟然就把他扔在叢林中自生自滅,然後眼不見為淨地繼續快樂打沙灘排球。你在想性濫交跑到哪裡去了,結果原來這是島上大姊大的禁臠。果然人類的劣根性總是以套餐推出的,有沙拉就一定有附湯。

如果你在期待 Richard 會漸漸發現這裡頭大有問題,然後有所省思,最後有什麼道德覺醒甚至撥亂反正的話,《海灘》會讓你看到人為了保有一己的逸樂,可以傷天害理到什麼程度。他是唬爛大王、說謊慣犯,把僥倖當成本事炫耀,遇事從來不想負責。他闖了禍,大姊大把他一個人流放在叢林裡,要他擦完屁股再回來,他就給你玩起真人動作電玩遊戲,作弄惹不得的惡鄰。循線找來的觀光客,眼看要從大麻農夫的槍下逃出生天了,他去驚嚇他們,確保他們逃不掉。當他自己要腳底抹油溜走,女主角的前男友卻堅持要留下來照顧被鯊魚咬傷的同伴時,他一邊流著淚,一邊動手將「包袱」處理掉。你也許有看到他內心的一些矛盾與掙扎,而覺得這裡頭也有人之常情的一部份,或許不應該太苛責他吧;但是只要一想到他是為了享樂做這些事情,我就找不到什麼應該同情他的理由了,因為這根本就只是一念之間的問題而已,而他卻好像鐵了心腸要當個徹底的混蛋。

Leonardo Dicaprio 把人性中沈溺享樂,蒙蔽良知的那一面,演得相當入味;但是這部電影除了用上了《猜火車》的自我剖析敘事法,以及承襲它背德離心的價值觀以外,其實並沒有探究到什麼深度。逸樂之心人皆有之,我們只是不會(或不敢)做到那麼超過而已,而《海灘》這部電影,似乎沒有告訴我們什麼本來不知道的事。

(最後修訂日期: 2010.07.07 )

1 則留言:

  1. 當初我第一次寫這篇文章的時候,對這部電影很憤怒,給的評價蠻低的。後來過了幾年,再看這篇文章,我發現我把對象搞錯了,差勁的是主角,不是電影。

    現在改這篇文章,我的感想又變了,無論是對主角還是電影,都不再感到憤怒,只覺得有點可惜——他們都把自己弄得很差勁,但又好像不知道怎麼做到優質。

    同樣的東西,隔個幾年觀感就會隨著自己的境界變一次,挺有趣的。 :-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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